2021年07月04日,随着国家药监局三个专利链接制度的文件(《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第89号)、《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事宜的通告(2021年第46号))的相继发布,以及CDE专利登记信息公示平台和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专利声明功能的正式上线,标志这中国专利链接制度正式实施。
中国近几年来正在完成仿制药大国向仿制药强国的转变,对于专利知识产权的重视也越来越高,这也就要求我们各药企、药物研制机构在研发过程中,站在实施产权的角度上,更合法合规、创新高效的来开展我们的工作。
下面我就结合日常工作中专利相关的工作经验谈一下如何进行专利的调研以及如何利用专利来进行药物开发,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 药物开发的相关专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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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专利链接制度中的专利类型:化合物专利、含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中药的中药组合物专利、中药提取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生物制品的活性成分的序列结构专利、医药用途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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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于专利链接制度中的专利类型:中间体、代谢产物、晶型、制备方法、检测方法等的专利。
2 专利的检索(文摘数据库)
1.适用于专利链接制度中的专利类型
①化合物专利:化合物专利一般包含在API的专利当中,即:先通过scifinder对目标API进行检索文献,然后通过scifinder之中的refine功能,文献类型按照patent进行筛选,进而通过publication year按照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如下:
一般来讲,通过该法检索到排在第一篇的即是化合物专利。
②含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专利:方法一:通过①的方法,对检索出来的所有专利进行研究,根据专利名称及摘要、专利权人(原研或原研合作单位,如高校、收购的开发企业等)进行综合判断;方法二:如已通过FDA在美国上市,在美国橙皮书当中可以进行该类专利的检索;
③医药用途专利:方法同②。
2.不适用于专利链接制度中的专利类型
中间体、制备方法专利:在scifinder中,通过目标化合物的结构式检索到对应的物质结构,进而get references来获得该化合物的所有文献,进一步通过refine功能找到该化合物的所有制备专利。
晶型专利:思路同1)中的②,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专利保护的问题,我们仿制的药物一般都至少是20年以前的国外上市药品,早期专利意识的单薄及专利制度的不完善,有些药用晶型原研往往会未进行保护,或者自己没保护被别家仿制药企业保护了,如盐酸帕罗西汀的晶型专利(原研GSK,药用晶型一水合物却被Apotex捷足先登保护了),盐酸吡格列酮的晶型专利(药用晶型专利被Dr Reddys’给保护了),这些都算是经典案例了,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查下看。对于不易找到原研晶型专利的API,可以尝试从欧美日的药品审评文件中寻找端倪,如欧盟EMA批准的上市药物的审评报告、FDA审评过的药学质量综述、日本IF文件,抑或是提交官方公布出来的BE方案、报告等文件。
检测方法:检测方法的专利一般比较少,可能仅存在于少数中文专利当中,国外专利一般很少有,可以通过1)中②的检索进行分析方法的专利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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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下载(全文数据库)
注意想要查询印度专利需要输入申请号,而非公开号或者其它专利号,申请号的书写,如果是早期专利,需要对专利号进行转换,如IN2014MU01004,需要转换为1004/MUM/2014才能进行检索,如下;
对于相对比较新的专利,已经可以直接用专利号进行检索,在上述方法无法奏效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输入印度专利号进行检索。
4 专利法律状态的解析
研究专利的法律状态是我们研究专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我们要开发我们自己的品种,首先就是要考虑我们开发的品种所涉及的专利,如原料药,需要考虑化合物专利、工艺专利、晶型专利、用途专利等等,制剂,需要考虑其制剂的用途、组合物、晶型、工艺专利等等,是否已经在中国授权。
对于中国专利,我们知道了专利号就可以直接在soopat上边检索法律状态了;如果是非中国专利,那么我就看下我们参考的专利,是否已经有中国同族专利:若无,可以直接仿制;若有,那么我们就要看下是否授权,授权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授权在有效期内的,我们还要核对我们申报所使用的核心技术是否落在专利当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的部分。如果不是,可以直接仿制;如果是,可能需要考虑升级核心技术,亦或者是考虑挑战/无效掉对方的专利。根据最新出台的专利链接制度的要求,“对首个挑战专利成功并首个获批上市的化学仿制药,给予市场独占期”。因此,“专利链接制度”有两面性,一方面,保护了原研企业的利益,如果专利过硬,专利保护期内,仿制药不得批准上市;另一方面,如果专利不过硬,本身站不住脚,其他企业挑战专利成功的,可以享受独占期。
5 申报资料M1专利法律状态的官方检索:
对于该模块的撰写,参考80文4号资料当时的要求,需要对检索网站进行明确,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即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uiIndex.shtml ,界面如下:
该官方网站一般为注册申报,撰写M1专利不侵权声明的时候需要重点参考的网站。
以上是专利先行的基本功,只有调研充分了才能为后续研究、专利规避或者专利挑战做足基础。专利下载后,对作为侵权的核心判定的内容,即独立权利要求部分,应重点研究。同时,对于专利说明书当中的背景综述、实施要点、实施例数据的分析都应进行自习研读,才有可能发现纰漏挑战专利,或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专利基础上有所创新。